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切記12個“并非”!
并非二: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該政策并非永久性的,購進的時點在2018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的,才可以選擇適用該政策。
并非三: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里的購進,并非僅僅包括從外部購買,也包括自行建造。新購進:限定為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兩種方式,排除了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非貨幣形式。
并非四: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里的新購進,并非僅僅包括購進新的固定資產,也包括企業以貨幣形式購入的舊的設備、器具等固定資產。
并非五: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里的一次性稅前扣除年度并非使用月份的所屬年度,而是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稅前扣除。
并非六: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里的一次性稅前扣除并非會計處理上一次性計入費用科目,而是會計處理仍然計入固定資產,稅務處理上允許一次性扣除,遞延納稅,會產生稅會差異。
并非七: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該優惠政策并非強制企業必須享受,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未選擇享受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
并非八: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該優惠政策的享受并非需要去稅局備案后才可以享受,無需申請、無需備案,但要留存以下資料備查:確認購進時點的相關資料;固定資產記賬憑證;核算有關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
并非九: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里的投入并非指的是購入,因為有的企業可能購入后一直未投入使用,則無法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并非十: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項優惠并非只能等到年終匯算清繳才可以享受,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就可以享受。
并非十二:享受固定資產稅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并非不能同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同屬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二者可以疊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