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推出新一批“稅務講堂”系列課程,為納稅人繳費人集中解讀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本期課程由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劉宜擔任主講人,解讀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今天,我們一起學習:已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以疊加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嗎?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財稅10號公告和稅務總局3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次減免優惠。在享受優惠的順序上,是先享受其他優惠,再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原來適用比例減免或定額減免的,本次減免額計算的基數是應納稅額減除原有減免稅額后的數額。
舉個例子來說,個人和企事業單位出租住房的房產稅原優惠政策是減按4%稅率征收,如果某省確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房產稅減征比例為50%,政策疊加享受后,可在減按4%稅率征收的基礎上再減征一半,即實際按2%的稅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