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分類編碼
開票系統中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共分六大類,前五類屬于所有增值稅征收項目,最后一類屬于「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每一類又分若干級次,每條代碼總長度為19位阿拉伯數字。不論發票開具何種商品,都能從中找出對應的稅收分類編碼。
風險一
風險一:增值稅不得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風險二
風險二:企業所得稅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二條規定,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風險三
風險三:帶來罰款的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納稅人不選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的,屬于發票欄目填寫不全。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處理,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并公開處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