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市***區稅務局公告
發布時間:2023年11月08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市***區稅務局公告
***區***酒類經營部(納稅人識別號923***47R7D,法定代表人:俞某某):
根據工作安排,我局需對你單位進行存在受票金額較大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疑點核實,因你單位不在注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省***市***區***號店)經營,我局從2023年10月27日起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將《稅務事項通知書》(***稅***通〔2023〕*** 號)送達你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將《稅務事項通知書》(***稅***通〔2023〕*** 號)公告送達。
公告內容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你單位2021年和2022年接受發票總金額5080.71萬元,存在受票金額較大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的疑點,請你單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內攜帶所屬期2021-2022年度的接受的發票明細、合法有效的記賬憑證等資料到國家稅務總局***市***區稅務局辦理相關涉稅事宜。
請你(單位)及時到我局領取稅務文書正本,否則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上述公告內容將作為《稅務事項通知書》(***稅***通〔2023〕*** 號)正本被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市稅務局***區稅務局
2023年11月7日
國家稅務總局***市***區稅務局***稅務分局稅務事項通知書
***稅*** 通 〔2023〕 *** 號
***區***酒類經營部:9235***47R7D
事由:存在受票金額較大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通知內容:你公司2021年和2022年接受發票總金額5080.71萬元,存在受票金額較大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的疑點,請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內攜帶所屬期2021-2022年度的接受的發票明細、合法有效的記賬憑證等資料到國家稅務總局***市***區稅務局***稅務分局辦理相關涉稅事宜。
如對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局***市***區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稅務機關(印章)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